董事會
董監事成員
  •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主要學經歷
    • 董事長
    • 張峰旗
    • 2022/6/15
      1. 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 碩士
      2. 傳奇網路遊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3. 縱德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長
    • 董事
    • 佘明宏
    • 2022/6/15
      1. 菲律賓馬尼拉雅典耀大學企管 碩士
      2. 菲律賓華泰電子 財務長
      3. 和康電訊(股)公司 總經理
    • 獨立董事
    • 江淑貞
    • 2022/6/15
      1. 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 博士
      2. 天主教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教授
      3. 天主教輔仁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倫理研究中心 主任
    • 獨立董事
    • 葉力銓
    • 2022/6/15
      1. 美國紐約復敦大學教育學院人力資源發展文學 碩士
      2. 皇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獨立董事
    • 陳宏杰
    • 2022/6/15
      1.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事法組法學 碩士
      2. 六合法律事務所 – 商務暨證券法律組 主持律師
    • 獨立董事
    • 鄭冠宇
    • 2022/6/15
      1.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 博士
      2. 東吳大學 學生事務長
      3. 東吳大學法學院 院長
    董事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第三章 強化董事會職能
    第一節 董事會結構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有關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五人以上之適當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 營運判斷能力
    2.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 經營管理能力 (包括對子公司之經營管理)
    4. 危機處理能力
    5. 產業知識
    6. 國際市場觀
    7. 領導能力
    8. 決策能力
    9. 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包含4位獨立董事及3位執行董事,成員具備財金、商務及管理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專業,且董事間無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此外,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目前7位董事中,包括1位女性董事。相關具備能力如下表:
    職稱 姓名 性別 營運判
    斷能力
    會計及
    財務分
    析能力
    經營管
    理能力
    危機處
    理能力
    產業
    知識
    國際市
    場觀
    領導
    能力
    決策
    能力
    風險管
    理知識
    與能力
    董事長張峰旗 VVVVVVVVV
    董事佘明宏 VVVVVVVVV
    獨立董事江淑貞 VVVVVVVVV
    獨立董事葉力銓 V-VVVVVVV
    獨立董事陳宏杰 V--V-VVVV
    獨立董事鄭冠宇 V--V-VVVV
    獨立董事選任情形

    本公司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規定,於公司章程中規定設置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二人;另本公司章程中亦訂定獨立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

    本公司經一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董事會全數通過提名江淑貞小姐、葉力銓先生、陳宏杰先生及鄭冠宇先生為獨立董事候選人,並於一一一年股東常會當選獨立董事,其任期自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五日起至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四日止。

    本公司於一一一年三月八日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規定公告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獨立董事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應於一一一年四月八日起至四月十八日止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 (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六段288號7樓 )

    於上述提名期間,本公司僅接獲由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其他獨立候選人名單,經董事會審查,上述四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學經歷、專業素養及獨立性情形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三、四條,及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第四項之規定,故通過將江淑貞小姐、葉力銓先生、陳宏杰先生及鄭冠宇先生列入本公司一一一年度股東常會選任之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

    四名獨立董事之姓名及其學經歷如下:

  •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獨立董事
    • 江淑貞
      1. 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 博士
      2. 天主教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教授
      3. 天主教輔仁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倫理研究中心 主任
    • 獨立董事
    • 葉力銓
      1. 美國紐約復敦大學教育學院人力資源發展文學 碩士
      2. 皇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獨立董事
    • 陳宏杰
      1.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行事法組法學 碩士
      2. 六合法律事務所 – 商務暨證券法律組 主持律師
    • 獨立董事
    • 鄭冠宇
      1.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 博士
      2. 東吳大學 學生事務長
      3. 東吳大學法學院 院長
    運作情形
    職稱 姓名 本屆董事會任期自111年6月15日至114年6月14日,出列席情形
    決議事項
    年度決議事項
    日期 屆次 決議事項 (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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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會規範
  • 項目
  • 下載(PDF檔)
    • 董事會議事規範
    • 董事選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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